关于派遣留学生招生负责人境外招生的公示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高校相关人员赴泰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开展招生推介工作的通知》琼教外〔2016〕24号文的要求、学校领导的批示及国际教育学院领导分工情况,现选派张春玲院长随团一同前往泰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进行招生宣传工作,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16年4月20日至25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纪检监察处投诉。投诉电话:0898-65911255
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国际教育学院
201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