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应用外语系教学管理系列制度
(2013年12月24日修订)
本教学管理制度是应用外语系教学管理系列制度。本制度与学校制度冲突时,以学校制度为标准。
一、备课制度
(一)教师应根据教育方针和教学大纲精神与本学科的任务认真钻研教材,熟练掌握教材内容,善于解决重点、难点,不断探讨新教法。
(二)备课时可以参考有关教学资料,主讲教师要按照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把握学生在该门课程中应学习掌握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把握该门课程的重点和难点,决定教学环节的安排以及教材和教学参考书的使用。在保持教学大纲基本要求的前提下,主讲教师可对课程内容作必要的调整。调整的部分,不得超过大纲规定内容的30%(以学时计)。主讲教师对原教学方案有较大改动时,应经系教研室主任同意,重要基础课应报请学院主管教学的领导批准。
(三)教师必须在独立研究教材的基础上,参考有关音像教材、CAI课件等。允许采用不同教学方法的试验,但不能借口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改革,脱离课堂教学环节。
(四)对布置的作业,教师应事先做一次,以便掌握分量和更好地指导学生。
(五)注重教材的教学性。备课内容不仅要符合教学大纲,而且力求简明、突出重点。在知识的传授中,注意对学生学习能力的培养和学习方法的指导。
(六)备课时尽可能考虑学生自学特点,采取适合学生学习的教学方法。特别是对内容形式、结构及表达的设计,要考虑到学生在文化基础和实践经验方面的特点。
(七)要求定期集体备课,由各学科组长负责召集备课会议。
(八)每年上同一科目的课程都必须有新的内容和新的信息,把本课程教学质量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上课制度
(一)要讲清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注意每堂课的教学环节和知识的系统性、科学性,层次清楚,语言规范。
(二)贯彻精讲多练原则,板书清楚,字迹工整。力求提高45分钟实效。
(三)充分挖掘学生的独立思考的潜能,提倡师生共同学习进步,注重教学相长。
(四)重视发挥书本作用,注意培养学生读书和求知的能力。
(五)教师上课带齐教学文件(教材、教案、教学大纲或课程标准、授课计划、考勤登记表、平时成绩登记表),要按时上下课,不准擅自离开教室和做与教学无关的事,严禁不备课进入教室授课;不准随意停课,如要停课须按学校调停课规定报批。
(六)严格按学校安排上课,不许任意调课或合班上课,如需调课要经教务处批准后才能执行。
(七)教师在使用音像教材时,不可擅离教室,要随学生一起视听,并随时提醒学生注意教材的重点、难点以及教学思路和方法。
(八)有些课程的文字教材分为主教材和辅导教材,使用这类教材,要以讲授主教材为主,并通过辅导教材进行复习和巩固。
(九)教师应针对具体的学习需要和我院具备的使用条件,选择使用音像教材,配合文字教材的内容加以理解、掌握和巩固。
(十)提倡文明教学,严禁以任何形式变相体罚学生,注重教师仪表,发挥表率作用。
(十一)要根据课程的进程,安排适当的时间组织本课程的任课教师进行课程内容教学方法的讨论,交流教学情况和学生学习情况。任课教师要认真听取学生关于课程教学的意见,对学生的合理意见和建议要加以研究,设法改进。
(十二)阶段测验或教学检查后,要认真分析学生对本课程学习掌握情况,并安排时间对期阶段测验情况进行讲评。
(十三)重视学生动手操作能力的培养,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的开展。
(十四)教师上课应该注重对学生上课情况的考核,对缺课超过30%以上的学生应该及时上报学生所在系部的学工办。
(十五)上课时间一律不会客,不接电话,不进行与教学无关的活动。
三、作业布置制度
(一)不同课程应该布置与学习内容相关的作业,作业形式可以多样化,并要求学生按时、认真、独立、规范地完成作业。
(二)布置作业必须从学生的总体水平出发,作业的内容必须是围绕基本知识与技能的训练。
(三)依据因材施教的原则,在规定的作业时间内,可采用多套作业的方法。
(四)教师要注意指导学生完成作业的方法,并重点辅导那些经过钻研而又存在困难的学生,尤其基础较差的学生。
(五) 提倡布置实践性作业。
(六)采用灵活多样的作业批改方式,力求使学生得到同一质量的辅导。
(七)每8个学时上一单元的课程的教学,必须布置1次以上作业。
(八)学生的作业完成情况,作为考评学生课程平时成绩的重要方面。
四、教师缺课、补课及调课制度
(一)为了稳定学校秩序,非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调课。
(二)因事因病确实不能上课者,可与其他学科教师进行协调,报教务处批准后方可调课。
(三) 教师缺课后均应补授,原则上规定在消假后两周内补齐。
(四)各课程课时均按教学计划规定执行,不得随意改变;特殊情况须经系主任批准。
(五)变动上课时间、地点、上课教师等,必须事前征得系主任批准。
五、听课制度
(一)系主任、副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节,系书记每学期听课不少于5节,教研室主任、专业负责人以及教龄不满三年的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节。其他专任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节,机关兼课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节。
(二)听课前一定要认真钻研教材,听课过程要有记录,听课后要提出评议意见。
(三) 每次听其他教师的课,都应在预备铃前进入教室。
(四) 在听课过程中,不随便谈话,不做任何影响课堂秩序的事。
六、考试命题制度
(一)命题要以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要求为依据。试题要难易适度,既要考核学生对基本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又要检查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试题覆盖面要包括本门课程的主要内容、性质和考试目的。
(二)考试试题类型必须多样化,一门课程的试题必须有4种以上的题型。
(三)课程考试试题,开考前绝对保密,不得以任何方式暗示或泄露考题。
(四)任课教师应认真审阅考卷,严格按评分标准评定成绩。教师不得有下列情形:(1)考试评分中擅自改动评分标准或私自给“人情分”的,(2)收受礼品、礼金,考试中无端提分的。
(五)考试方式及试题命题,必须根据各专业各课程教学大纲执行。
(六)试题应该有一定的信度、效度、难度及区分度,优秀成绩或不及格成绩人数不能超过30%。
七、考试管理制度
一、考 试:
任课教师命题→教研室、专业审查→系主任审查→系教学秘书印制试卷→安排监考→领取试卷→组织考试→任课教师批阅试卷→录入成绩→成绩单交三份→试卷交所在教研室、专业验收→系部保存。
二、试卷批阅及成绩交接:
(一)统考试卷批阅:由主考教师或教研室负责组织流水作业,必须在考后一周之内批阅完毕,期末考试周考试的课程必须在三天内批阅完毕。
(二)成绩交接:教师批阅试卷→教师登记成绩→打印成绩单→教师签名→ 教研室主任、专业负责人签名→系教学秘书登记→结束
三、考核档案交接及保存:
(一)考核档案交接:任课教师于考试后一周之内必须按照考核档案封面目录要求装齐所有材料,将考核档案交教研室主任、专业负责人检查、验收签名后并交系由教学秘书存档。
(二) 保存方式:以教研室、专业为单位进行考核档案保存。
(三)保存期限:以学生学籍为准,每一份考核档案必须保存到学生毕业后两年。
其他
本制度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应用外语系负责解释。
应用外语系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